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姚成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48,748份;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8,038股,回购价格为11.4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合计1,117,633.20元(实际回购时,如果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存在调整,则回购资金总额将相应进行调整)。公司就本次限制性
股票回购事项支付的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宁波美诺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