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龙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太龙股份的有关人员进行了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现场培训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张兴旺、陈华
培训时间:2022年12月19日
培训对应期间:2022年度
培训地点:太龙股份会议室
培训讲师:陈华
参加培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保荐机构在本次培训中重点讲解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修订内容暨证券市场违法处罚案例分享。
实施本次培训前,保荐机构编制了培训讲义,并向太龙股份提供了讲义课件等学习资料以供自学。
三、培训结果
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太龙股份及参会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通过此次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进一步理解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订的内容和监管导向,对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有了进一步的理解。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的目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持续督导培训工作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张兴旺 陈华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