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自2022年12月22日起执行,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 由于目前无法确定2022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分布,故暂无法确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指标影响的具体金额,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随着公司业务结构和客户情况的不断变化,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2年12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内容
(一)变更日期
自2022年12月22日执行。
(二)变更内容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不同风险特征,分组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类别 | 变更前计提比例 | 变更后类别 | 变更后计提比例 |
组合 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 单项认定 | 组合 1、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 | 单项认定 |
组合2、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 1年以内5% 1年至2年20% 2年至3年30% 3年至4年50% 4年以上100% | 组合2、其他不重大应收账款 | 1年以内5% 1年至2年20% 2年至3年30% 3年至4年50% 4年以上100% |
组合3、康护护理医院应收医保款 | 1年以内1% 1年至2年10% 2年至3年50% 3年以上100% | 组合3、康护护理医院应收医保款 | 1年以内5% 1年至2年50% 2年以上100% |
(三)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业务结构和客户情况的不断变化以及客户风险管理措施的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评估了应收账款构成及风险性,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结合当前经营情况以及对未来运营状况的预测,为了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拟对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进行调整。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由于目前无法确定2022年末的应收账款余额及账龄分布,故暂无法确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2年
度净利润指标影响的具体金额。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 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可以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3、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2年7月修订)》中《第三十三号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