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2-137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12月21日,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建设”)及其下属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合理审慎的估计,拟定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不超过46亿元。关联董事耿建明、邹家立、李爱红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二)本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3年预计总金额(万元)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万元) | 上年发生金额(万元)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荣盛建设及其下属子公司 | 接受劳务 | 市场定价 | 460,000 | 0 | 43,273.71 (未审计)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额(万元) | 2022年预计总金额(万元)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 | 荣盛建设及其 | 接受劳务 | 43,273.71 (未审计) | 460,000 | 1.93% (未审计) | 90.59% (未审计) | 2021年12月24日(公告编号:临2021-143号) |
务
务 | 下属子公司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金额占公司总体业务量比重较小。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方可能签署的合同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存在差异的原因说明属实,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求,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荣盛建设,成立于1998年11月12日,注册资本3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郭爱春,注册地址:河北香河新兴产业示范区和园路 2 号,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人防工程设计(以上凭资质证经营);铝合金门窗加工、安装;塑料门窗、幕墙安装;低压配电箱(柜)的制作、销售;高压开关柜、高压控制柜及其底座、成套集控保护设备、转换开关、其他低压电路开关装置的制作、销售;机械式停车设备制作、安装、销售;建筑工程机械、钢模板、脚手架、塔吊、施工升降机的租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木工、砌筑、水电安装、抹灰、油漆、钢筋混泥土、脚手架、焊接、模板);建筑材料批发;园林景观设计施工;绿化苗木种植;园林古建筑设计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铝膜租赁、销售;智能化工程、亮化工程的设计、施工;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电力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荣盛建设总资产1,112,475.01万元,净资产534,187.93万元,2022年1-9
月实现营业收入87,273.72万元,净利润-63,767.94万元(净利润中按照权益法对荣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金额为-40,884.13万元)。荣盛建设与公司同受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制,截至目前,荣盛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荣盛建设71.29%的股份。公司与荣盛建设构成关联关系。经查询,荣盛建设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根据荣盛建设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公司认为其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为荣盛建设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提供建筑安装劳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不含保障房、回迁房等项目)施工部分,根据既定的设计方案,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及合同造价;根据中标的合同,在履行公司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后,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与中标单位签定相关的建筑施工工程合同,并向政府进行工程施工合同的备案。
针对开发中涉及保障房、回迁房的项目施工部分,根据既定的设计方案,在政府主管部门的组织、监督下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及合同造价。根据中标的合同,在履行公司规定的相关决策程序后,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与中标单位签定相关的建筑施工工程合同。
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根据项目的中标合同确定的价格,以市场定价方式确定与荣盛建设及其下属子公司相关合同的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荣盛建设拥有二十多年的建筑施工经验,技术能力出众,曾荣获中国建筑行业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鲁班奖”,在河北及其周边地区
具有较强的竞争实力及广阔的市场空间,服务众多知名品牌企业。荣盛建设按照国家的规定参与公司项目施工招标,并中标了公司多个开发项目的施工工程,熟悉了解公司的产品定位、设计风格,能有效保证公司开发项目的质量和工期,满足公司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2023年度,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根据预计的实际开工面积、在建规模及工程投入,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经营计划的完成,公司管理层预计2023年度与荣盛建设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度为46亿元。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将根据荣盛建设及其下属子公司在招投标中实际获得的合同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最终的交易额。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对该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以及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3、同意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
回避。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认为:
1、公司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与荣盛建设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开、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审议的2023年与荣盛建设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是审慎的,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客观情况。
4、本人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