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实益达:关于公司下属公司收到司法强制执行款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2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公司收到司法强制执行款项的公告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实益达”)下属公司上海利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利宣”)于近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划转的司法强制执行款项,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袁琪因与上海利宣存在合同纠纷,上海利宣依法申请仲裁并获得支持后,向法院申请了司法强制执行。近日,上海利宣收到了福田法院划转的司法强制执行款项14,214,968.48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股东袁琪违反上海利宣、公司及袁琪、张晓艳于2017年12月21日签订的《应收款保证协议》及上海利宣、公司及袁琪于2018年12月11日签订的《< 收款保证协议>之补充协议》、于2019年12月24日签订的《确认协议》之约定,未履行应收账款保证赔付义务,上海利宣向深圳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要求袁琪向上海利宣承担相应的责任及违约金,张晓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经仲裁院开庭审理后出具了支持上海利宣诉求的《裁决书》,上海利宣向法院申请司法强制执行生效裁决,福田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裁定依法变卖袁琪所持有并质押的公司全部股份用于清偿债务。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公司股东袁琪不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其持有并质押的公司全部股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上海利宣收到了司法强制执行款项14,214,968.48元,鉴于公司前期基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对相关应收款项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已收到的执行款项,将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应增加公司当期税前利润14,214,968.48元,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数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2、银行汇入回单(来账)。

深圳市实益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