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2年1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电子通讯方式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洪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及程序>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不向下修正“福莱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后,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并且在未来6个月内(即自2022年12月22日至2023年6月21日期间),公司股价若再次触发此条款,亦不向下修正“福莱转债”的转股价格。
董事阮洪良先生、姜瑾华女士、魏叶忠先生、沈其甫先生因持有“福莱转债”,
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