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21日下午2:30;
(二)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材路39号1栋20楼。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曾弟东。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48,859,415股,占公司总股份数20.8116%。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计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45,990,563股,占公司总股份数20.5717%。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868,852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0.2399%。
(四)鉴于公司董事长席位空缺、副董事长暂时无法履职,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曾弟东主持。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告编号:2022-038
三、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与会股东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表决汇总 | 233,948,111 | 94.0081 | 12,931,304 | 5.1962 | 1,980,000 | 0.7956 |
其中:中小股东 | 888,852 | 0.3572 | 12,931,304 | 5.1962 | 1,980,000 | 0.7956 |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
2、关于补选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股数 | 比例% | |
表决汇总 | 246,879,415 | 99.2044 | 0 | 0 | 1,980,000 | 0.7956 |
其中:中小股东 | 13,820,156 | 1.1558 | 0 | 0 | 1,980,000 | 0.7956 |
表决结果:该议案审议通过。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
(2)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方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