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2年12月20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
本次会议经过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由公司董事陈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邮发议案,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表决,本次董事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1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
反对:0票。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证公司经营决策的连续性和董事会的顺利运行,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和推荐,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拟聘任李彩芬女士为公司董事,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10票,占出席会议董事所持表决权的100%;
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