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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冠科技: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2

证券代码:001308 证券简称:康冠科技 公告编号:2022-073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之间的担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康冠科技”)于2022年4月11日、2022年5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及子公司对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81,500万元,美元7,000万美元。其中,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冠商用”)获审通过的担保额度为150,000万人民币。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抵押担保等。

同时,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在必要时由公司关联方凌斌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各类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康冠商用分别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布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授信融资额度19,000万元、30,000万元,公司为康冠商用的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情况如下:

债权人被担保方担保方公司持有被担保方的 股权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 (经审计)资产负债率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前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万元)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 被担保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万元)
工商银行布吉支行康冠商用康冠科技100%63.85%33,643.6033,643.60116,356.40
交通银行深圳分行

注:上述“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被担保方剩余可用担保额度”指: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总额度减去本次担保实际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方的担保余额。

同时,公司董事长凌斌先生为康冠商用上述融资事项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科华
成立时间2003年12月12日
注册资本5,100万元
注册地和主要经营地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北4023号1#楼第一层B区和第三、四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咨询(不含职业介绍及其他国家禁止、限制项目);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转口贸易;设备仪器租赁。 许可经营项目是:液晶显示器、电视机、电子白板机、触控一体机、液晶拼接墙、电视拼接墙、网络广告机、楼宇广告机、多媒体互联网信息发布系统、监视器、摄像机、液晶显示屏、液晶显示板、硬盘录像机、液晶显示终端产品的技术开发与产销。

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康冠商用
2021年度 (经审计)资产总额182,538.51
负债总额116,552.01
净资产65,986.50
营业收入458,947.65
利润总额20,698.77
净利润19,917.82
2022年前三季度 (未经审计)资产总额328,050.03
负债总额216,350.06
净资产111,699.97
营业收入395,528.14
利润总额51,382.11
净利润45,369.05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康冠科技就康冠商用申请银行授信事项与工商银行布吉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大致内容如下: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

债务人: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康冠商用被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19,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赁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赁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赁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赁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赁合同出租人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二)康冠科技就康冠商用申请银行授信事项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大致内容如下: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债务人:深圳市康冠商用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康冠商用被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30,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20日,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81,500万元人民币和7,000万美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13,799.85万元人民币和3,800万美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1年12月31日)的52.29%。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无其他对外担保。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工商银行布吉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2、公司与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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