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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汇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解除部分股份质押预披露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2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办理解除部分股份质押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的通知,因其拟发行的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计划有所调整,现对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专户所对应的质押股份进行解除质押。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公司对本次拟办理的解除股份质押事项作预披露,具体如下:

广汇集团已于2022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开立了“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质押专户”,且于2022年11月24日对其所持有公司的205,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作了质押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096号公告)。因发行计划有所调整,广汇集团现拟对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专户所对应的质押股份进行解除质押。

上述质押股份解除质押后,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330,830,3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4998%;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594,163,806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5.4915%,占公司总股本的9.0494%。

公司将持续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待本次解除股份质押手续办理完毕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敬请关注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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