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之董事长杨林先生辞职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杨林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2、杨林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杨林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我们同意杨林先生辞去上述职务。
(此页为合肥丰乐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签字页,本页无正文)
刘有鹏: 丁克坚: 朱丹:
陈结淼: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