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赵荣女士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郑德路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郑德路,男,1986年11月生,研究生学历,工程师,曾任内蒙古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二部职员,乌海市拓达清运有限责任公司职员,乌海市盛泰公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经理,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法务部副部长,乌海市城建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发展规划管理部部长。
(三)职工代表监事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大会于2022年11月30日审议并通过:
公告编号:2022-063选举张翮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不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选举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张翮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监事会换届为任期届满正常换届,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司2022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内蒙古西水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