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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玄科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玄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恒玄科技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0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5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2.07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86,21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0,331.8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878.12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6018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备案号
1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38,527.7538,527.752020-310115-65-03-001260
2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30,814.9430,814.942020-310115-65-03-001253
3Type-C音频芯片升级项目6,531.086,531.082020-310115-65-03-001252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705.1316,705.132020-310115-65-03-001261
5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107,421.10107,421.10-
合计200,000.00200,000.00-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调整,终止了“Type-C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同时将“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和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17)。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调整后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截至2022年9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智能蓝牙音频芯片升级项目45,031.7935,590.072023年9月
2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30,814.9415,720.672023年2月
3Type-C音频芯片升级项目27.0427.04已终止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6,705.138,831.952023年2月
5发展与科技储备项目107,421.10905.63
合计200,000.0061,075.35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状态日期态日期
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2023年2月2023年9月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投项目“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涉及技术复杂、工艺先进,2022年以来,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对项目内外部协作效率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造成本项目研发周期较原计划有所延长。综上,经过公司综合评估,审慎研究,结合当前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将“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3年9月。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将“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智能WiFi音频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恒玄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董军峰 贾兴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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