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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嘉维康: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0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彭建规先生、监事廖祉淞先生、监事佘静女士、监事杨欣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辞职情况

彭建规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彭建规先生原定任期为2020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10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彭建规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彭建规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彭建规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彭建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任期届满前离职董事股份转让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辞职情况

股东代表监事廖祉淞先生、股东代表监事佘静女士、职工代表监事杨欣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廖祉淞先生、佘静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杨欣女士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廖祉淞先生、佘静女士、杨欣女士原定任期为2020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10日。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廖祉淞先生、佘静女士、杨欣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

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廖祉淞先生、佘静女士、杨欣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廖祉淞先生、佘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杨欣女士通过长沙同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股。上述三位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在原定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彭建规先生、廖祉淞先生、佘静女士、杨欣女士在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湖南达嘉维康医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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