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环境 编号:临2022-095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关联交易内容:增加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城环境”、“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在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均回避表决,也未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五位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均参与表决。
●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影响:此次关联交易属公司为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此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洪城环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均回避表决该议案。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将新增2022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在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邵涛、邓建新、万义辉、肖壮、史晓华、魏桂生均回避表决该议案。该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2.独立董事万志瑾、余新培、史忠良、邵鹏辉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
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较年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部分,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预计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增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类别与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交易类别 | 交易项目 | 原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 | 本次调增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 现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总金额 | 关联交易定价方式 |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设备 | 1700 | 1085.04 | 2785.04 | 招标价格 |
合计 | - | - | 1700 | 1085.04 | 2785.04 | - |
公司2022年年初预计的以上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数额为1700万元,因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2022年以上部分日常关联交易数额将为2785.04万元,比年初预计的关联交易增加1085.04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锡淼
成立日期:1993年8月2日
注册资本:20,8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企业收购、兼并、资产管理 、国内贸易、投资咨询、水泵及控制箱、阀门、机械配件的生产销售、安装、机电设备安装,成套给排水设备,智慧泵房及水务系统、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水处理设备、换热器、空气净化设备、环保设备的研发、设计,从事环保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生产及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进料加工。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285,135万元,所有者权益100,897万元,营业收入198,245万元,净利润53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南昌水业集团供水设备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南昌水业集团二次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1%的控股子公司,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南昌水业集团供水设备有限公司49%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均由交易双方根据“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按照一般的商业条款签订协议,公司采取书面合同的方式与关联方确定存在的关联交易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其定价政策: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定价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国家无统一收费定价标准但当地有统一地方规定的,适用当地的规定;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当地统一规定的,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依据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属公司为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2022年12月20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经监事会审议认为:董事会确定的《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议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较年初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部分皆为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预计增加的部
分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表示同意,并提请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公司增加的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皆为日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预计增加的部分关联交易是在遵循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交易原则,依据原约定的定价政策、结算方式等条款的基础上进行的,是预计内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延续和新增,协议约定的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未发生变更,交易公允合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未导致资金占用和公司利益损失,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对此项议案表示同意。上述关联交易预计增加额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了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3.《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的事前认可意见》;
4.《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