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飞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同飞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等进行了培训,培训情况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培训时间:2022年12月15日
培训地点/形式:视频会议线上培训
培训人员:陈刚、钱慧柠
培训对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部分中层管理人员
二、培训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如下:
1、《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相关章节;
2、《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3、《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4、《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
三、培训的完成情况及效果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进行了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保荐机构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公司治理、再融资、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上市公司董监高职责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 刚 康剑雄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