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新网银行是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金融机构,且经营状况良好。公司在关联银行开展存款、理财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正常资金存放、理财行为,存款利率、理财收益按商业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董事会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汤继强、曹麒麟 、廖中新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