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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成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20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公告

我们作为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2022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公司2022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2022年1-9月《审阅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1-9月<审阅报告>的议案》。

二、对《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2-130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所需流动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各子公司拟使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在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投资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该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公司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重庆市旺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胡坚、曾宏、李夔宁

2022年12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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