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12月14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勤英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充分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