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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华超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9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2]230Z3144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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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1-3
2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4-6

关于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2]230Z3144号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超净)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华超净为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天华超净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是天华超净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对天华超净管理层编制的上述专项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后附的天华超净《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华超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容诚专字[2022]230Z3144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卢鑫 中国注册会计师: 仇笑康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新星

2022年12月19日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将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209 号文《同意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发展创投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UBS AG、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联游(苏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明善泓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陶磊、苏州汇思投资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赵东明、陆曙光、廖磊、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吕强、上海并购股权投资基金二期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297,210.00股,每股发行价格52.89元。截至2022年12月6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2,297,21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65,999,436.9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4,531,128.1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41,468,308.8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343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及实施进度的公告》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后续募集资金投入计划变化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备案审批情况
1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吨电池 级氢氧化锂建设项目240,000.00184,146.83《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111-511400-04-01-396585】FGQB-0147号)
2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 2.5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82,000.0020,000.00《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备案号:川投资备【2109-511523-04-01-947384】FGQB-0165号)
3收购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 7%股权98,000.0070,000.00
4补充流动资金40,000.00
合计460,000.00274,146.83

上述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60,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上述项目。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2年12月6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64,303.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1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建设项目184,146.8390,783.75
2宜宾市伟能锂业科创有限公司一期年产 2.5 万吨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20,000.003,520.08
3收购宜宾市天宜锂业科创有限公司 7%股权70,000.0070,000.00
合计274,146.83164,303.83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支付人民币2,453.11万元(不含增值税),在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为261.51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61.51万元(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金额
1承销及保荐费用141.51
2律师费用120.00
合计261.51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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