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鉴于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际旭创”)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出售完毕,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出售及后续安排等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1、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况
公司于2019年6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6月24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同意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7日、2019年6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2019年12月13日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等议案,同意公司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文件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2月1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
关公告。
2、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19年12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3,434,852股股票已于2019年12月18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4812%,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员工持股计划股票锁定期为2019年12月20日至2020年12月19日,锁定期于2020年12月20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4、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情况
2021年11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由自行管理变更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12月6日“陕国投?中际旭创第二期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承接了“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持有的全部公司股票3,434,852股,占公司当时股本总额的0.43%。同时,将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由36个月延长至48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3年6月23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中际旭创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1年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
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锁定期届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截至2022年12月19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票3,434,852股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全部出售完毕,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其中大宗交易的受让方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者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出售,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未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出售完毕并提前终止,后续将进行相关资产清算和分配等工作。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