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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能置业: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9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 ○ 二 二 年 十 二 月 二 十 六 日

- 2 -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2年12月26日(星期一)下午14点30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2号院4号楼2单元公司会议室参加会议人员: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工作人员。

序号会 议 内 容
宣布到会股东人数和代表股份数
宣布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开幕
审议如下议案
1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大会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及一名监事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
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
由律师、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监事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 3 -序号

序号会 议 内 容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宣读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签署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一会议结束

- 4 -

议案一: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各位尊敬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改善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债务结构、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1、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2、本次债券的票面金额、发行价格

本次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本次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4、本次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的票面利率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认,预计发行利率3.0%-4.5%。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5、募集资金用途

- 5 -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

6、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批出具无异议函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发行对象人数不超过200名。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7、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8、担保事项

本次债券拟由公司控股股东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增信。具体的担保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9、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

10、本次的承销方式、挂牌转让安排

本次债券由独家主承销商或联合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挂牌转让。

11、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债券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批文审定的有效期截止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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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为了有效协调本次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保证本次债券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调整本次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行的数量等)、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挂牌转让等与本次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券非公开发行的申报及挂牌转让相关事宜;

3、为本次债券聘请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债券挂牌转让事宜;

- 7 -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

7、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债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与划转,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8、办理与本次债券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在上述授权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上述事宜;

10、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此议案提请各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京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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