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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光精密: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6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任免的基本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聘任张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期限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自2022年12月16日起生效。上述聘任人员持有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股本的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任命原因

因公司发展和经营管理需要,聘任张军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三)新任董监高人员履历

截至2022年12月15日,张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二、任命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司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任命未导致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次任命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情形。

(一)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新任常务副总经理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和条件,有利于加快公司业务发展,对公司经营发展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对于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常务副总经理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经资格审查,张军先生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的《关于聘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一)《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丰光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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