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
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9日披露了《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2)(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
1、持有公司股份5,9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6414%)的股东林美钗女士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8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1603%)。
2、持有公司股份6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274%)的股东朱贵阳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6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161%)。
3、持有公司股份42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3340%)的股东吴添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703%)。
4、持有公司股份14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098%)的股东黄文聪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43%)。
公司于近日收到林美钗女士、朱贵阳先生、吴添林先生、黄文聪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的减
持时间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姓名 | 减持计划实施前持股情况 | 减持计划实施后持股情况 | ||
持有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有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林美钗 | 594.00 | 4.6414 | 449.50 | 3.5123 |
朱贵阳 | 67.50 | 0.5274 | 67.50 | 0.5274 |
吴添林 | 42.75 | 0.3340 | 33.75 | 0.2637 |
黄文聪 | 14.05 | 0.1098 | 14.05 | 0.1098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林美钗女士、朱贵阳先生、吴添林先生、黄文聪先生的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事项不存在违规情形。
3、林美钗女士、朱贵阳先生、吴添林先生、黄文聪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林美钗女士、朱贵阳先生、吴添林先生、黄文聪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