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宇邦新材: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6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8.4.2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且具备激励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三、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以2022年12月16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33.4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26.8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2年1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