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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华录: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保荐机构”、“中泰证券”)作为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华录”、“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易华录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取得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0号)同意注册,易华录已向华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录资本”)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345,210股,发行价格为30.59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73.9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2,524,853.9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97,475,119.93元,保荐机构于2021年5月19日扣除相关保荐承销费用以后将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划付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1)第110C000263号)验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16,345,210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1年6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限售期为18个月。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49,644,923股,发行后总股本为665,990,133股。

2、股份发行上市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7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75,824股。公司已于2021年12月20日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65,990,133股变更为665,814,309股。除上述情况外,自股份发行完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华录资本关于本次发行的承诺

华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本公司参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16,345,210股股票,并承诺此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华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3、股东非经常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华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4、不存在因法律法规或者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因法律法规或者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限制转让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6,345,2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发行对象共为1名,涉及1个股东证券账户。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1华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6,345,21016,345,2102.45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增加减少股份数量(股)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41,436,4286.22--16,345,21025,091,2183.77
高管锁定股21,710,2323.26--21,710,2323.26
首发后限售股16,345,2102.45-16,345,2100.00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3,380,9860.51--3,380,9860.5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4,377,88193.7816,345,210-640,723,09196.23
三、总股本665,814,309100.00--665,814,309100.00

注:本表格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的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其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易华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林宏金 王秀娟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2022年1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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