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5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字东南角永威时代中心31楼会议室)。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到会7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韩文雄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股权的议案》。
为解决剥离亏损资产,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化解公司经营风险,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拟向广东倚阳实业有限公司与东莞恒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陕西必康100%股权,本次交易合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拟出售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53)。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有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