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6日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锦业一路与丈八二路十字东南角永威时代中心31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5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股权的议案》。
本次出售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部分资产及股权可以解决公司逾期债务,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化解公司经营风险,增强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司董事会的决策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