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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佳伟创: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6

证券代码:300724 证券简称:捷佳伟创 公告编号:2022-083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仲先生、左国军先生、梁美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梁美珍女士子女蒋泽宇先生、蒋婉同女士、余仲先生实际控制的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余仲先生、左国军先生、梁美珍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梁美珍女士子女蒋泽宇先生、蒋婉同女士、余仲先生实际控制的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变动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2月15日,因蒋婉同、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平潭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减持及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变动比例已达到1%,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余仲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梁美珍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左国军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蒋泽宇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五蒋婉同
住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金牛东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六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七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镇海路**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八平潭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号楼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022年12月15日
股票简称捷佳伟创股票代码300724
变动类型(可多选)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B股等)减持股数(万股)变动比例
余仲(A股)0被动增加0.0005%
梁美珍(A股)0被动增加0.0003%
左国军(A股)0被动增加0.0004%
蒋泽宇(A股)0被动增加0.0002%
蒋婉同(A股)307.7000减少0.8835%
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股)9.1990减少0.0264%
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股)32.3800减少0.0930%
平潭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A股)1.2000减少0.0034%
合计350.4790减少1.0050%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可多选)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余仲29,336,4328.423929,336,4328.4244
梁美珍25,228,1497.244325,228,1497.2446
左国军26,162,7157.512626,162,7157.5130
蒋泽宇14,225,3264.084814,225,3264.0850
蒋婉同6,334,9251.81913,257,9250.9356
平潭恒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37,8000.2980945,8100.2716
厦门市弘兴远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96,2000.3148772,4000.2218
平潭鼎兴伟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76,8400.0795264,8400.0761
合计持有股份103,698,38729.7770100,193,59728.7720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3,152,91512.391339,648,12511.3855
有限售条件股份60,545,47217.385660,545,47217.3865
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348,250,346股计算,因2019年限制性股票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导致股本发生变动,“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总股本348,233,546股计算。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本次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上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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