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12 年 3
月 23 日以电子传递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29 日在南京市以通讯方式召
开,董事会成员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
为贯彻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
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按照中国证监会、
江苏证监局等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
工作方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的《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周文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一职。现聘任曹鑫女
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 年 3 月 30 日
附件:曹鑫女士简历
曹鑫,女,1974 年 11 月生,管理学硕士,经济师。2004 年至今,供职于南
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