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实际控制人之一邵秋萍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邵秋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9.2308%降至8.1868%,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树伟先生、邵秋萍女士、邵培生先生、史旭平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2.0269%降至50.9830%。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邵秋萍女士的通知,获悉邵秋萍女士自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12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40%,邵秋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从9.2308%变更为8.1868%,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树伟先生、邵秋萍女士、邵培生先生、史旭平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52.0269%降至50.983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及2022年12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与《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邵秋萍 | |||
住所 | 江苏省宜兴市徐舍镇*** | ||||
权益变动日期 | 2022年6月27日-2022年12月16日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股份种类 |
大宗交易 | 2022/6/27 | 600,000 | 0.3297 | 人民币普通股 | |
大宗交易 | 2022/7/04 | 400,000 | 0.2198 | 人民币普通股 | |
集中竞价 | 2022/7/05 | 200,000 | 0.1099 | 人民币普通股 | |
大宗交易 | 2022/12/16 | 700,000 | 0.3846 | 人民币普通股 | |
合计 | 1,900,000 | 1.044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邵秋萍女士与其一致行动人暨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合计拥有公司权益的比例为52.0269%;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合计拥有公司权益的比例为
50.9830%。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比例(%) | ||
邵秋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6,800,000 | 9.2308 | 14,900,000 | 8.1868 |
邵树伟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70,068,600 | 38.4992 | 70,068,600 | 38.4992 |
邵培生 | 无限售条件流 | 6,420,400 | 3.5277 | 6,420,400 | 3.5277 |
通股 | |||||
史旭平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00,000 | 0.7692 | 1,400,000 | 0.7692 |
合计 | — | 94,689,000 | 52.0269 | 92,789,000 | 50.9830 |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亦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公司将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