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了《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1-052)。
一、更正概况
2022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公司以前年度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因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1-6月财务数据进行了审计,涉及到上年同期数据,因此需要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更正。
二、更正内容
本次更正内容主要涉及半年度报告中“第二节 公司概况”、“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和“第七节 财务会计报告”等。
具体更正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2-091)。
三、其他相关说明
除上述更正外,《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其他内
公告编号:2022-090容未发生变化。
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特此公告。
平顶山东方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