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2年12月11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至各位监事,并于2022年12月1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延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以2022年12月15日为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1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45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12月15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