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48号
深圳市尚荣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你公司近日披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拟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所”)为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告显示,亚太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47名。
我部关注到,你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容诚所”)对你公司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你公司称2022年变更年审机构的原因是容诚所的人员安排及工作时间无法承接你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你公司2018年至2020年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你公司2018年至2020年财务会计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请你公司及相关方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请你公司结合容诚所原审计团队项目排期、人员工作安排以及你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具体安排等,说明你公司变更2022年审计机构的具体原因,与前任审计机构是否存在分歧,是否因你公司与容诚所存在分歧或因容诚所对你公司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更换审计机构,是否存在变更审计机构以购买审计意见的情形,并补充提交容诚所对你公司本次变更审计机构的书面陈述意见。
2.请你公司结合亚太所的业务能力和过往执业表现,说明选聘亚太所为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原因,并说明相关推荐人(如有)、与亚太所的沟通筹划过程及决策过程,推荐人(如有)与亚太所及其项目组成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你公司与亚太所及其项目组成员是否就审计意见等作出约定或其他安排。
3.请你公司结合亚太所近三年诚信记录、项目团队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经验以及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计划安排等,说明亚太所项目团队是否具备承接并完成你公司审计业务的充足时间、经验和能力。
4. 请亚太所说明是否已与前任审计机构进行了充分、必要的沟通,是否充分了解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结合业务承接时间说明是否有充足时间审慎设计与实施审计程序,是否有充足时间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出具恰当的审计意见。
5. 你公司、容诚所、亚太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请你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对上述问题1-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2022年12月2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