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川和路55弄张江人工智能岛12号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6 |
特别表决权股东人数 | 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173,693,904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7,188,561 |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每份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表决权数量为:1) | 146,505,343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23.450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6708 |
特别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19.780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周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7,184,409 | 99.9847 | 4,152 | 0.0153 | 0 | 0.0000 |
特别表决权股份 | 146,505,343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7,184,409 | 99.9847 | 4,152 | 0.0153 | 0 | 0.0000 |
特别表决权股份 | 146,505,343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
1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27,184,409 | 99.9847 | 4,152 | 0.0153 | 0 | 0.0000 |
2 | 关于续聘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27,184,409 | 99.9847 | 4,152 | 0.0153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所有议案均审议通过。
2、 本次会议议案均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本次会议议案均不适用特别表决权。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薛玉婷、张亦昆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