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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国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6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5日,以书面、通讯方式发给公司董事,会议于2022年12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六名,实际出席董事六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梁先生召集。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成立合资公司(金云新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新海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海发电”)拟与关联方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能”)、江苏连云港金海环保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海环保”)合资成立江苏新能金云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金云新能”或“合资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开发建设连云港云台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合资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江苏新能出资5,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金海环保出资3,9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9%,新海发电出资1,000万元,占比10%。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董梁先生、丁旭春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特此公告。

江苏国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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