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12日以短信、电子邮件、书面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会监事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淳安黄山尖缆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尖公司”)向浙江淳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人民币500万元整,期限36个月,根据银行要求,本次授信由黄山尖公司以门票经营权及设备提供质押、抵押担保,同时追加公司及杭州千岛湖索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根据各笔融资分别确定,即各笔融资的保证期间自该笔融资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三特索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