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2年度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12月1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15日以通讯表决(腾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副董事长曹国宪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宿州市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PPP项目的议案》
1.公司投资宿州市芦岭地表水厂一期工程PPP项目,项目规模20万吨/日,项目总投资额为人民币98,700.496万元;
2.同意公司与宿州供水服务有限公司设立宿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为准),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5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人民币17,425万元,持股比例85%;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2022-06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