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表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严留洪 | 董事、副总经理 | 11.00 | 6.88% | 0.11% |
陈年海 | 董事 | 6.00 | 3.75% | 0.06% |
李国伟 | 董事 | 6.00 | 3.75% | 0.06% |
王忠燕 | 财务总监 | 8.00 | 5.00% | 0.08% |
李翔飞 | 董事会秘书 | 7.00 | 4.38% | 0.07%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合计23人) | 98.00 | 61.25% | 0.95% | |
预留部分 | 24.00 | 15.00% | 0.23% | |
合计 | 160.00 | 100.00% | 1.55%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数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3、上述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严留新先生的兄弟严留洪先生、实际控制人秦翠娥女士的兄弟秦小涛先生。严留洪先生在公司工作多年,2011年1月至2015年7月先后担任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副总经理;2015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秦小涛先生,自2019年起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物流部副部长、企划部负责人等职务。上述人员始终伴随公司成长,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其获授权益与其所任职务及业绩贡献相匹配。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5、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做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
分配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2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6、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1 | 曹*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2 | 常*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3 | 窦*平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4 | 冯*欣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5 | 高*平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6 | 郭*明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7 | 韩*鹏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8 | 李*杰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9 | 凌*方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0 | 潘*晨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1 | 秦*强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2 | 秦*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3 | 秦*涛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4 | 汪*林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5 | 王*胜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6 | 王*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7 | 严*林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8 | 严*忠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19 | 严*宇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20 | 杨*国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21 | 姚*生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22 | 姚*东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23 | 张*兵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按照姓名拼音顺序排列。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