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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路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5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12月9日以书面、电话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人数11人,实际出席人数11人。

(四)会议由董事长熊国斌主持。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重组新增了并表子公司,且加大了生产经营力度,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并为确保关联交易事项合规,会议同意对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中“出售商品”“接受劳务”“采购商品”“提供劳务”“关联租赁”预计额度进行调整,拟合计调增570.33亿元。其中“出售商品”调减3.76亿元,“接受劳务”调减

1.17亿元,“采购商品”调增102.96亿元,“提供劳务”调增472.10亿元,“关联租赁”调增0.2亿元。以上调整后,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金额约为1,152.01亿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183的《四川路桥关于调整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胡圣厦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十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同意修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十四五”的总体发展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指导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推动公司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制定了《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及规划纲要。规划纲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均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93名,其中符合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14名,符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79名。本次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53.42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股票数量为2,740.6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股票数量为312.8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2-184的《四川路桥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熊国斌、赵志鹏、郭祥辉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以上决议内容属于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八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9年激励计划》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1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参与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的对象中,有18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故出现公司《2019年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49.3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17元/股。参与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的对象中,有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因故出现公司《2021年激励计划》规定的应当全部回购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43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3.7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为2022-185的《四川路桥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暨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李光金、周友苏、赵泽松、曹麒麟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以上决议内容分别属于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2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为2022-187的《四川路桥关于召开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 四川路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 四川路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 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以及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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