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吉狮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龙集团”、“公司”)于近日与北京快手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手广告”)签署了《保证合同》,就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北京吉狮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吉狮”)与快手广告在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签署并生效的《快手2023年度合作伙伴合作协议》及其任何附件、交易文件和相关文件(以下简称“被保证交易”)项下北京吉狮所负的全部债务的履行,公司同意就其中不超过4,000万元的债务向快手广告提供无条件的、独立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额度的审批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由原一年内合计不超过人民币9.33亿元额度增加至12.13亿元额度,其中银行融资担保5.73亿元,业务担保6.4亿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在总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对象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剂。
为保证北京吉狮经营业务顺利开展,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批准,全资子公司海南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未使用的担保额度为9,529万元,将其中4,000万元可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至北京吉狮,调整后,公司为北京吉狮提供的担保额度由3,500万元调整至7,500万元,公司为海南品众
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由12,600万元调整至8,600万元。
本次担保前,公司已为北京吉狮提供的担保额度为3,400万元,本次担保开始履行后,公司为北京吉狮提供的担保额度为7,400万元,尚余担保额度为1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对北京吉狮的实际担保余额2,992万元。
三、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吉狮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通路25号5幢
3、法定代表人:冯毅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棋牌室);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成立日期:2011年8月29日
8、股东情况: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品众创新互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100%。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北京吉狮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 |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49,100.53 | 28,735.37 | 20,365.16 | 83,861.93 | 61,655.77 | 22,206.16 | |
2021年度(经审计) | 2022年1-9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188,301.16 | 1,171.06 | 857.15 | 126,086.43 | 2,104.28 | 1,841.00 |
10、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天龙集团与快手广告签署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
3、保证范围:在被保证交易下产生的北京吉狮对快手广告的所有应付货款、滞纳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快手广告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以下简称“主债务”);
4、保证期间:主债务履行期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经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额度共121,300万元,公司已向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90,264万元,尚余担保额度31,036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含反担保、业务担保)为78,015万元,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5.91%。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北京吉狮与快手广告签署的《快手2023年度合作伙伴合作协议》(编号:
KSGG-20221114-107);
4、公司与快手广告签署的《保证合同》(编号:KSGG-20221114-107-01);
特此公告。
广东天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