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3—4页
三、附件………………………………………………………………第5—8页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5页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6页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第7-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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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556号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冠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明冠新材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明冠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明冠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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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14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4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21.42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5.02元,共计募集资金167,538.2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675.3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65,862.8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74.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5,588.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108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建设投资 | 铺底流动资金 |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
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 136,871.42 | 94,000.00 | 84,000.00 | 10,000.00 | 2201-360999-04-01-4096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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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募集资金投资额 | 建设投资 | 铺底流动资金 | 项目备案或核准文号 |
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 | 55,573.65 | 42,000.00 | 37,000.00 | 5,000.00 | 2201-360999-04-01-839219 |
补充流动资金 | 31,538.25 | 31,538.25 | 不适用 | ||
合计 | 223,983.32 | 167,538.25 | 121,000.00 | 15,000.00 |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8,724.6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实际投入金额 | 占总投资的比例(%) | ||
建设投资 | 铺底流动资金 | 合计 | |||
年产2亿平米铝塑膜建设项目 | 136,871.42 | 3,372.71 | 3,372.71 | 2.46 | |
年产1亿平米无氟背板建设项目 | 55,573.65 | 5,351.99 | 5,351.99 | 9.63 | |
合计 | 192,445.07 | 8,724.70 | 8,724.70 | 4.53 |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9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65.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
律师费用 | 60.00 | 50.00 |
信息披露及股权登记费 | 73.32 | 15.77 |
合计 | 133.32 | 65.77 |
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仅为关于明冠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仅用于说明天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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