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2月9日以电邮和电话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22年12月30日15:00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6票,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宜华健康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