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12 年 3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 11 人,实际参会董 事 11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金堆城钼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传真方式表决通过了《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1 www.jdcmol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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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2-0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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