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将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陈基华、任真、涂崇禹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