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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农: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4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公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本次发行价格7.50元/股,未超过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的1倍,但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

2、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前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4,012.50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6,114.37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以国家产业政策为指导,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在经过充分市场调研和通过严格、详尽的可行性论证之后确定的。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难以把握、市场需求变化难以精确预测和公司自身管理能力局限性等因素的制约,若募投项目不能按计划顺利实施、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或延迟体现,则影响募投项目的投资回报,进而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重要提示

量(含超额配售选择权)的5%,即88.74万股。

5、可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为: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T日)的9:15-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在申购时间内,按照发行价格,通过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发行代码为“889199”。

投资者参与申购,应使用一个证券账户申购一次。同一投资者对同一只股票使用多个证券账户申购,或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申购多次的,以第一笔申购为准。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可以在网上申购日2022年12月19日(T日)前在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申购时需足额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6、2022年12月19日(T日)日终,网上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将根据清算数据冻结。2022年12月20日(T+1日)至2022年12月21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予以冻结,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划入北交所设立的风险基金。

7、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六、中止发行安排”。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2年12月15日(T-2日)披露于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的《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全文,特别是其中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北交所网站(http://www.bse.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释义
发行人、本公司、公司、浙江大农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交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战略配售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
网上发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
发行公告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
发行结果公告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申购日(T日)2022年12月19日,即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日
指人民币元
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注:

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确定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人所属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7.50元/股。 发行价格7.5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10.86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9.5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4.4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2.7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15.0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6)13.1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时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及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的价格信息如下:
日期价格(前复权)
前六个月内最近20个有成交的交易日平均收盘价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6月20日16.93元/股
本次申请公开发行前一年内历次股票发行价格--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公司公告 注1:前20个交易日是指最近1年内有成交记录的20个交易日。 注2:均值的计算剔除了负值的影响。 以2022年12月13日前20个交易日(含2022年12月13日)的均价(前复权)及最新股本摊薄的2021年每股收益(2021年净利润按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计算)计算,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静态市盈率均值为18.33倍。本次发行价格7.50元/股,对应未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4.48倍;假设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时,发行人对应的2021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5.02倍,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1年平均静态市盈率。

三、发行具体安排

数据冻结。2022年12月20日(T+1日)至2022年12月21日(T+3日的前一自然日),申购资金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予以冻结,冻结资金产生的利息由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划入北交所设立的风险基金。

(四)投资者退款

战略配售投资者的缴款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超额部分将原路径退回。网上投资者冻结资金大于实际获配金额的部分,将在2022年12月22日(T+3日)退回。

四、战略配售安排

注:上表中“限售期安排”指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 (三)配售条件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与发行人、主承销商签署的《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配售协议》中明确了递延交付条款。战略投资者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股票。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得参与本次网上

申购。

2022年12月14日(T-3日)及以前,上述战略投资者已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关于本次战略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2年12月15日(T-2日)披露的《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73.6666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7.39%。2022年12月23日(T+4日)披露的《发行结果公告》将披露最终获配的战略投资者名称、股票数量、限售期安排以及最终涉及延期交付的战略投资者及延期交付的股数等。

五、超额配售选择权安排

根据发行人授权,东亚前海证券将担任本次发行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

(1)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或者累计购回股票数量达到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限额的日期;

(2)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是否合法、合规,是否符合所披露的有关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是否实现预期达到的效果;

(3)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发行的新股数量;如未行使或部分行使,应当说明买入发行人股票的数量及所支付的总金额、平均价格、最高与最低价格;

(4)发行人本次筹资总金额;

(5)北交所要求披露的其他信息。

六、中止发行安排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预计发行后无法满足其在招股文件中选择的股票在北交所上市标准;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根据《发行注册办法》第四十七条、《管理细则》第六十八条,发行承销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异常情形的,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可以要求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4、北交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的原因、后续安排等事宜。涉及投资者资金缴付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将投资者的申购资金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投资者。

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注册文件有效期内,经向北交所备案,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七、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印花税等费用。

八、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王靖住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下云村联系人:史良贵联系电话:0576-82647866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洪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联系人:股权资本市场部联系电话:021-38175631

发行人: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2年12月15日

附表:关键要素信息表

公司全称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浙江大农
证券代码831855
发行代码889199
所属行业名称通用设备制造业
所属行业代码C34
定价方式直接定价
申购日2022年12月19日
拟发行数量(万股)1,868.3333
拟发行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25.00%
是否采用战略配售
战略配售数量(万股)93.4167
网上发行数量(万股)1,774.9166
网上每笔申购数量上限(万股)88.74
是否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超额配售选择权股数(万股)280.2499
发行价格(元/股)7.50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10.86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9.53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14.48
发行市盈率(每股收益按照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12.70
拟募集资金(万元)14,012.50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14,012.50
发行费用(万元)1,580.19
按本次发行价格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万元)12,432.31

注:战略配售数量为本次战略配售非延期交付股票数量。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大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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