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鑫科技”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汉鑫科技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一、 关联交易概述
汉鑫科技参与投标了济南产发人工智能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运营公司”)招标的山东(济南)人工智能岛核心展示区数字化项目(二标段:
项目建设)(以下简称“该项目”);并已收到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36,350,000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概述
公司名称 | 济南产发人工智能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住所 | 济南高新区舜华路1000号齐鲁软件园5号楼(创业广场E座)二层A210/A212房间 |
注册地址 | 济南高新区舜华路1000号齐鲁软件园5号楼(创业广场E座)二层A210/A212房间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日期 | 2022年9月29日 |
注册资本 | 10,000,000元 |
法人代表 | 李明 |
经营范围 | 人工智能双创服务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软件,支撑软件,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园区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会议及展 |
览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设备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 ||
股东结构 | 股东名称 | 股权比例 |
济南产发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35.00% | |
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5.00% | |
山东启迪数字城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30.00% |
2、关联关系概述
济南运营公司系公司与济南产发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山东启迪数字城市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公司持有其35%的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李明、柳鹏分别兼任该公司董事长、董事,汉鑫科技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济南运营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汉鑫科技作为投标方参与投标了济南运营公司招标的山东(济南)人工智能岛核心展示区数字化项目(二标段:项目建设)。汉鑫科技于2022年12月9日收到上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36,350,000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汉鑫科技与济南运营公司的上述交易均采取了市场化招标方式,履行了招投标程序,济南运营公司根据招投标结果确定相关项目价格。
2、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履行了招投标程序,项目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汉鑫科技与上述关联法人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开展,交易的决策将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本次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情况
汉鑫科技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标济南产发人工智能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关于中标济南产发人工智能岛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所需,交易价格系通过招标确定,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汉鑫科技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关联交易履行了招投标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该事项,相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综上,保荐机构对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汉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孙乃玮 | 崔胜朝 |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