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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鸥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12-15

证券代码:603269 证券简称:海鸥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

月1

日,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人,实到董事

人。会议由董事长金敖大先生召集主持,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刘立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

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金敖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选举吴祝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选举杨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选举刘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选举许智钧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选举余知雯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金敖大先生、吴祝平先生、杨华先生、刘立先生、许智钧先生、余知雯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简历附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徐文学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选举沈世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选举别锋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徐文学先生、沈世娟女士、别锋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简历附后)。其中徐文学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徐文学先生、沈世娟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别锋锋先生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根据有关规定,为了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现有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自动卸任。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独立董事许良虎、刘永宝、刘麟回避表决,本项议案有效表决票数为6

票。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议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每年6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于2023年1月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批准的相关议案,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9)。

特此公告。

江苏海鸥冷却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15日

附简历:

金敖大,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2月出生,高中学历。1976年至1983年任职于礼河农机厂,1983年至1986年任职于武进玻璃钢厂,1986年至2001年任常州市南方传动机械厂厂长,2001年至2003年任常州减速机总厂董事长,2003年至2010年任常州减速机总厂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07年至今任海鸥股份董事长。

金敖大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2022年12月13日持有本公司股票14,040,4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吴祝平,男,中国国籍,拥有澳大利亚永久居留权,1953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1975年至1989年任常州市第二电机厂技术科科长,1990年至1994年任常州市玻璃钢冷却塔研究所所长,1994年至1997年任常州四达冷却塔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至2020年1月历任海鸥股份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现任海鸥股份副董事长、总裁。

吴祝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2022年12月13日持有本公司股票14,812,5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杨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1983年至1994年任中房公司银川工程公司会计,1994年至2003年任宁夏银川华龙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3年至2020年1月历任海鸥股份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海鸥股份董事、副总裁、事业部总经理。

杨华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2年12月13日持有本公司股票4,506,119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刘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会计师。1988年至1996年任职于常州味精厂财务科,1996年至1998年任常州消防工程公司财务科长,1998年至2000年任中美合资赛尔化学公司财务总监,2000年至2020年1月历任海鸥股份办公室主任、副总经理、董事、董事

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海鸥股份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裁、事业部总经理。刘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2年12月13日持有本公司股票705,9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许智钧,男,中国台湾居民,无其他地区永久居留权。1970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1990年至1996年任台湾安德生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1996年至2011年任馥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14年11月任亚洲联合体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秘书,2014年1月至2020年1月任海鸥股份副总经理,现任海鸥股份副总裁、事业部总经理。

许智钧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2年12月13日持有本公司股票1,334,437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余知雯,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1997年至2003年任职于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常州分所审计部,2003年至2007年任职于常州高新技术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综合管理部,2007年起任职于常州高睿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2018年2月起任海鸥股份董事,2018年4月起任江苏开利地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余知雯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2年12月13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徐文学,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65年2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副教授,会计学硕士生导师、MPAcc及MBA导师。1988年至1989年任职江苏理工大学(现为江苏大学)管理系;1989年至1998 任职江苏理工大学(现为江苏大学)会计系;1998年至1999年,任职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借调一年)任总会计师;1999年至今任职江苏大学财经学院会计系。现兼任镇江蓝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瑞莱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文学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2年12月13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沈世娟,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4月出生,苏州大学法学硕士,常州大学法学教授,国家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专利代理师,2001年至今任职于常州大学。现兼任常州银河世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常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沈世娟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2年12月13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别锋锋,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12月出生,博士后、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08年6月至2013年7月任东北石油大学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2013年7月至今任常州大学机械与轨道交通学院副教授,现任常州大学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专业负责人、能源化工装备研究院院长助理。

别锋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22年12月13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适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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