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2022年12月12-1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上述事项需修订公司章程第十四条,具体修订内容(粗体及下划线列示)如下: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药品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生产;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电子产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劳 |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药品批发;药品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货物进出口;药品进出口;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食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生产;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电子产品销售;玻璃仪器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劳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医疗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装卸搬运;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医疗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装卸搬运;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教学专用仪器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上述经营范围最终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的为准,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