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12月9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12月14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王军先生因疫情原因,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锦华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为保证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鄂博氟化工”)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其银行贷款业务新增提供不超过5.86亿元的担保额度。金鄂博氟化工为公司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股份”)、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和股份”)、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大食品”)四家公司共同出资,其中公司持有其51%股份,包钢股份持有其43%股份,永和股份持有其3%股份,龙大食品持有其3%股份。本次金鄂博氟化工拟以项目贷款及项目前期贷款的方式向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中首期融资1.14亿元已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司拟为金鄂博氟化工提供不超过5.8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具体融资方案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请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1)。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2年12月15日